民政办公室
主要职能:
Ⅰ组织防灾救灾,及时调查、掌握灾情,组织生产自救和救济物资的捐赠与发放。
Ⅱ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,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;负责老区经济开发和民政
事业费的使用及管理工作。
Ⅲ负责农村五保户的供养、贫困户的救济、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;负责拥军优属、优待抚恤
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军人、复退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。
Ⅳ负责遗弃婴儿及孤儿的收养工作和流浪、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;负责婚烟登记管理工作
;推行殡葬改革。
Ⅴ完成党委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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